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二、竞赛时间
2025年4月12日-13日
三、竞赛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二)竞赛组别:
1、男子个人组:195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男子个人中老年组:1955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女子个人组:195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少年个人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参赛资格和要求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天津。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2023年8月29日之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二)2021年至2024年天津市象棋锦标赛、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天津赛区总决赛前三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象棋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前十二名。
(三)参赛运动员应为2025年4月30 日前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申报或授予资格者。
(四)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本项目所需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赛制和轮次:视报名人数决定赛制,详见补充规定。
(三)有关加赛办法,另行规定。
七、录取名次
(一)男子个人组录取前三名,男子个人中老年组录取第一名,女子个人组录取第一名,少年个人组录取第一名。
(二)各组录取名次作为选拔运动员代表天津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项目业余组预赛的重要参考,对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象棋项目竞赛规程,结合我市全运会备战办总体要求从中选取我市象棋代表队成员。
(三)因故无法参加全国预赛的资格运动员其空缺可按照本次选拔赛排名依次递补。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规程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
(二)各组别不可兼报。
(三)报送材料如下:
1、填写《天津市“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全运会象棋选拔赛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版。
3、成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电子版。
4、非天津籍人员提供居住证明、社保记录证明电子版。
5、提交本人及监护人、管理人及法定代理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及《运动员赛风赛纪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
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tyjjszx@tj.gov.cn
(四)本次比赛免收竞赛管理费,其他费用自理。
(五)报名截止后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并通过“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实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六)报名后无故弃赛者,取消下一届全国运动会选拔资格。
(七)运动员须自行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运动员本人负责。
(八)报名咨询:朱老师 022-23158176
(咨询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7:00)
九、其他事宜
(一)参赛者在比赛中如对裁判判决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有权作终审判决。如对裁判长判决有异议,可向当值仲裁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则可退回所缴申诉费。
(二)其他未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赛事信息及补充通知。
十一、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