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天津市宁河区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4月26日(轮滑);10月25-26日(滑板)
(二)竞赛地点
1.速度轮滑:宁河区双奥运动中心进行;
2.自由式轮滑:宁河区吾悦广场;
3.单排轮滑球:宁河区市民中心前广场;
4.滑板:宁河区中心绿轴轮滑公园;
四、比赛设项及年龄分组(全运会天津轮滑队选拔赛单独设组)
(一)比赛项目
1.速度轮滑:全运会组: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10000米淘汰赛;少年甲乙丙丁组:2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儿童组:2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
2.自由式轮滑:全运会组、青年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少年甲乙丙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双鱼过桩、正交叉过桩;少年丁组:双鱼过桩、正交叉过桩。
3.单排轮滑球:男子组(全运会组)、女子组,每队12名运动员。
4.滑板:街式、碗池、Mini Ramp、荡板障碍赛
(1)男子、女子滑板街式/碗池/Mini Ramp赛(U16、U12、U9)
(2)男子、女子荡板障碍赛(U12、U9)
(二)年龄分组:
1.速度轮滑(各年龄组分男/女):
(1)全运会组: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3)少年乙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4)少年丙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5)少年丁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6)儿童组: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自由式轮滑(各年龄组分男/女):
(1)全运会组:2010年12月31 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3)少年甲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4)少年乙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5)少年丙组:2017年1月1日-2018月12月31日;
(6)少年丁组:2019年1月1日后出生。
3.单排轮滑球:男子组、女子组,每队12名运动员(含2名守门员)。
全运会组: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滑板项目年龄分组(各年龄组分男/女)
(1)成年组: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青年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青年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少年甲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少年乙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各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六、参赛资格
(一)天津轮滑队选拔赛年龄设置参照第十五届全运会各单项规程规定,其余项目组别按照对应年龄设置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身体健康,具有所参赛项目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
(三)每个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四)参赛单位按本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名,原则在比赛开始前20天报名。报名时按规程规定提供参赛资格等相关身份、资格等证明材料,由竞委会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核后的参赛名单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实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各 2 人,每名运动员每大项限报2小项;
(二)不得跨年龄组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 3 人(队)的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凡违反组委会各项规定,违反体育道德规范,扰乱比赛等现象出现的,组委会将对该队和队员进行相应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中国轮滑协会、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
(二)自由式轮滑比赛执行由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技术规则或补充规则;
(三)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按照竞赛要求穿戴护具,护具自备,否则将拒绝该运动员上场比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四)滑板比赛执行中国轮滑协会颁布的《滑板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按照规则要求穿戴护具。运动员比赛器材、护具自备;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1-3名颁发奖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8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
十、报名与报到
(一)填写电子报名表,于2025年4月1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花桩音乐(改好备注随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284804473@qq.com;
各参赛队于4月25日9:00-18:00至赛场报到,报到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双奥运动中心2层。
(二)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15032233763;
(三)赛前一天召开领队教练、裁判联席会议;
(四)报到时各领队教练提交参赛保证书、保险等相关材料。
十一、裁判与仲裁
(一)本次比赛裁判员由竞委会选派;
(二)设立仲裁委员会;
(三)如对比赛有异议,在当场比赛结束成绩公告后15分钟内,由各队领队书面向竞委会提起申诉,申诉费10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要加强对参赛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以及参赛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规范参赛、安全参赛意识;参赛人员及其团队,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天津市体育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及要求者,经查情况属实,将视情给予警告、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等,对有违法行为者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竞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