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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来源: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8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棒垒球运动协会

(四)支持单位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4日至25日,在团泊体育中心垒球场举行

三、竞赛项目

垒球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一)U18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1. U15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2. U12组(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垒球项目训练基地单位为主体参赛。

(二)2025年垒球项目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垒球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或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内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0日14时,在团泊体育中心小球中心会议室举行。领队会时将进行比赛的抽签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U18组、U15组比赛执行由世界棒垒球联合会颁布、中国垒球协会审核的《2022-2025垒球竞赛规则》,本规程中和《规则》有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规程为准。U12组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修订版》。

(二)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棒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垒球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3.各队必须准备2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棒垒球比赛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球衣号码,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尺寸须大于7×15厘米,号码数字需小于100,必须佩戴棒垒球帽。

4.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钉鞋;禁止穿钢(铁)钉鞋。

5.跑垒指导员须统一着棒垒球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明显区别。

6.上场队员及教练员禁止穿戴危险饰物。

7.各参赛队所需参赛经费自理。

(三)场地

1.U18组、U15组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67.06米,垒间距离18.29米,投手距离12.19米;

2.U12组比赛场地依《全国幼儿软式棒垒球比赛规则(试行)2019年修订版》1.01比赛场地规定执行;场地大小:垒间距离15米,本垒打距离50米。

(四)赛制及编排

1.按实际报名参加队伍数,采用分组同名次或单循环取名次方式进行(最终赛制和名次产生办法,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每场比赛为7局,但比赛时间最长60分钟。如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含)则不开新局。不采用延长局制。

3.如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 15分(含)以上、四局领先10分(含)以上或五局领先 7分(含)以上时,比赛即结束。

4.参赛队迟到,于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比赛时间从开赛时间计时。超过15分钟,迟到队伍算弃权,弃权队伍判定为0:7告负。

5.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 规则。

6.一名投手在一场比赛中投球局数不得超过3局,(踏板投球计算为1局,包括试投) 否则将扣除循环赛积分2分。

7.每场比赛每队可防守暂停3次,暂停时教练可对投手作指示和更换投手。进攻暂停每局可申请1次。

8.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 2分、平1分、负 0分,积分多者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

(3)依据相互间比赛战绩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胜场数相同,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4)如按第(1)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依据相互间比赛失分情况决定,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则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两队名次,胜者列前。

(5)如按第(4)条排列时仍有不能区分名次者,则:当有两队以上失分相同时,则依据全部循环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按失分越少排名越靠前的规则排列,直至剩最后两队时,按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胜者列前。

(6)如按第(3)条排列时仍有相同者,则抽签决定。

9.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竞委会有权根据天气和比赛进程等情况变更后续比赛方法和名次产生办法。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队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凡在18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且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二)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要求,并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及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可报名1支参赛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3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4.队医1名。

5.运动员:每名运动员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每支参赛队最多可各报18名运动员。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单位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垒球项目青训基地等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7: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8:00至5月13日17:00

2. 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2)2414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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