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国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2日至24日,在西青区天津李宁运动中心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男子手球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U18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U15组(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各组别均设男子手球项目
五、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手球项目训练基地(以下简称手球青训基地)单位为主体参赛。
(二)2025年手球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手球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或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内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18日14时,在团泊体育中心小球中心会议室举行。领队会时将进行比赛的抽签。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本次比赛执行国际手联最新颁布的《手球竞赛规则》及中国手球协会有关手球竞赛的特殊规定。
(二)比赛方法
⒈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各组别报名5支及以下数量队伍,进行单循环赛;6支及以上数量队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附加赛或同名次决出名次。
3.所有比赛,当40分钟比赛时间结束时,若双方打成平局,直接按相关规则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
4.每队上场人数7人。参赛队在每场比赛中必须将队员分成A、B两个组分别参加上半场第一节和第二节的比赛(七上七下)。若上半场比赛出现某组因受伤或犯规被判罚取消比赛资格而减员,不足7人且无人替换时,则该组减员完成剩余比赛时间。下半场的比赛不受该项规定限制。队员受罚出场时间为2分钟,受罚3次后自动取消比赛资格。
5.U18组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达到比赛总时间的20%及以上,方可认定成绩。
(三)竞赛编排原则
采用单循环比赛时,按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手球冠军赛名次为序号进行蛇形编排;未参加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手球冠军赛的队,其编排序号将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在曾参赛队后面。(以报名系统接收报名表时间为准。)
(四)比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通过掷发七米球决出单场比赛胜负的,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队按0: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进一步处理措施。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的队采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小组名次,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方法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a.特别程序掷发七米球决胜将在循环赛结束后适当时间进行。
b.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门场地由裁判员选择确定。
c.同组积分相等的球队需预先抽签确定球队位置。
d.特别程序掷七米球的有关队每轮派出3名队员参加掷球,守门员可随意调换;有关队的教练员须先确定本队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双方各3名队员全部按规定顺序掷发一次七米球后为一轮,得分多者即获胜。如一轮结束未能决出胜负,教练员须重新确定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可和上轮掷球队员号码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一方得分而对方未得分则结束)。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再确定3人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直至分出胜负。
e.根据球队抽签所确定的位置,按照3—1(决出胜负)、2—3(决出胜负)、1—2(决出胜负)的顺序进行掷七米球,排在左边的球队先掷球、右边的球队先守门,相关两支队伍间直至决出胜负为止。然后再根据抽签的位置规定与另外一支队伍继续进行掷发七米球决胜。
f.相关队伍相互间全部对阵掷发七米球决出胜负后为一个循环,如第一循环未能决出相应名次则进入第二循环。第二循环仍然依照第一循环方法进行,以此类推。
g.一个循环后按各队得分多少决定排名,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h.参加特别程序决胜的球队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i.参加该轮次特别程序掷发七米球的两支球队应位于中线以后的非比赛半场两侧;下一轮次掷发七米球的球队应位于非比赛半场的球门区处或替补席候场。
(三)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用球
使用2号摩腾牌手球
2.场地
长40米,宽20米,同成年比赛场地标准.比赛一律在标准的室内运动地板或塑胶场地进行,球场上空内悬挂物不得低于8米。球门必须符合手球规则要求,球网需结实耐用。
3.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符合手球项目规则要求,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4.各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服装颜色确认。
5.上衣前后应有清晰的实心号码,服装背后号码的高度必须不少于20厘米,胸前号码必须不少于10厘米,号码颜色与服装及服装图案的颜色必须有明显区别。短裤号码应与上衣号码一致,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和队员号码。
6.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双方场上队员和对方守门员相区别。黑色是裁判员服装的主要颜色。
7.随队官员须统一着装进入替补席,穿软底鞋或运动鞋,官员服装颜色须与对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队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奖杯。参赛不足8队(含) 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报名或实际上场参赛不足3队(含)取消该组别设项。
(二)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按照成绩取得获奖。U18组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达到比赛总时间的20%及以上,方可认定成绩取得获奖。
(三)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要求,并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及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报名参赛单位,各年龄组别仅可报名一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3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报名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临场指导,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教练员报名多个参赛单位,将取消其临场指导资格。
4.队医1名。
5.运动员: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每支参赛代表队限报12至18名运动员。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单位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手球项目青训基地等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8:00至6月29日17: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8:00至6月29日17:00
2. 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2)2414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