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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大型赛事活动项目”预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发布时间: 2024-04-10

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聚焦“三新三量”,加快建设“运动之都”和体育强市,促进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体育局持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大型赛事活动,特别是市场化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型体育赛事活动。

根据《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力量举办大型赛事活动情况,加强申报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赛事活动举办期间现场跟踪考察,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项资金“大型赛事活动项目”预申报入库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入库工作流程

1.拟申报2024年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项目,需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项目预申报,经综合评估,对通过的项目纳入预申报项目库。

2.2024年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征集公告和申报指南发布后,已完成预申报入库的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正式项目申报。

3.在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中,预申报项目库中的项目情况作为评审参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考虑优先予以扶持。

二、预申报入库项目条件

(一)入库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1.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地点在天津市,举办完成时间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跨年度赛事按照赛事完成时间年度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或承办的主要单位;获得赛事活动官方授权且实际组织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主要单位。

2.赛事活动市场化程度高,具有商业化运作的潜力,能带动项目整体提升,并能拉动社会潜在体育消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能拉动社会体育消费。

3.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4. 1项大型赛事活动项目只能由1个主要举办单位申报,不接受2个或多个单位共同申报。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二)入库项目类别及条件

1.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类项目:主要包括单项奥运会项目世界杯和世锦赛、国际巡回赛及以上级别国际职业体育赛事活动等。体育赛事活动总投入和申报单位总投入均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赛事、活动规模及影响力大,市场化水平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提升赛事活动能级类项目:体育赛事活动总投入和申报单位总投入均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赛事活动规模及影响力较大,市场化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拉动社会消费显著。

3.打造赛事活动品牌类项目:体育赛事活动总投入和申报单位总投入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不高于300万元(不含300万)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赛事活动具有一定市场化运作水平,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具有连续举办、打造成品牌潜力的赛事活动。

4.实际申报条件以公开发布的2024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1.已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2.主办(承办)权有争议的项目。

3.申报主体经国家和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扶持方式和标准

扶持方式为后期补贴。市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和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资助标准评定补助金额,一次性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

拟资助标准:

1.对国际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类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给予不高于申报单位投入额50%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600万元。

2.对提升赛事活动能级类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给予不高于申报单位投入额40%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300万元。

3.对打造赛事活动品牌类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给予不高于申报单位投入30%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90万元。

4.对在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区域内注册的单位申报的体育赛事活动项目,根据其对应的资助标准,资助比例提升不超过10%(含10%),资助金额提升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

5.申报单位投入额是指所申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筹备、落实、举办条件提升、推广宣传等支出。

6.实际资助标准以公开发布的2024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四、预申报入库项目提交资料

预申报项目入库备案表(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将预申报项目入库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天津天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超过申报截止时间报送一律不予接收。

六、报送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天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7室(高教印刷社院内西侧B座办公楼)。

七、工作要求

请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动员,通知辖区内相关市场主体,鼓励指导有意申报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项目”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预申报入库工作。

八、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天津天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13502157712、13652107384

监督投诉电话:天津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2331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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