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四)支持单位
天津七二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7日至8日、6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乒乓球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U18岁组(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U15岁组(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U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U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U8岁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乒乓球项目训练基地单位为主体参赛。
(二)2025年乒乓球项目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儿童)乒乓球项目运动员年度注册资格。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或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内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3日14时,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会议室举行。领队会时将进行比赛的抽签。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22)》及国际乒联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服装及器材
1.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需要统一服装出场,并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2.比赛用球:经批准的新材质40+白色三星球。
3.参赛经费自理。
(三)赛制及编排
1.比赛报名5人以下进行单循环赛。6人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比赛采用3局2胜每局11分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形式决出前八名,比赛采用5局3胜每局11分制。
2.种子优先按照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和天津市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暨2024年天津市青少年乒乓球冠军赛同年龄组别前8名运动员为依据;每个组别最多设置8名种子运动员。
3.本次比赛所设竞赛项目第五名至第八名采取并列形式。
4.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参赛代表队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个人项目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报名以及比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2人的小项,将取消比赛。
(二)获得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调。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要求,并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及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可报名1支参赛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各组别男、女队教练员可各报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组别乒乓球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4.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每个参赛单位的各组别男、女队运动员最多可各报5名。
5.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单位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单位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乒乓球项目青训基地等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6: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8:00至5月21日16:00。
2.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228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