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篮球运动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资格赛阶段
2025年7月16日开始,在滨海新区指定比赛地点举行。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决赛阶段
2025年7、8月,在滨海新区指定比赛地点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赛阶段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办赛;决赛阶段由天津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办赛。
(四)决赛阶段比赛赛程,将视参赛报名情况及资格赛阶段晋级队伍参赛情况而定。
三、竞赛项目
篮球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资格赛阶段设置甲组、乙组、丙组、中职组。
决赛阶段设置甲组、乙组。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职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以上各组别均设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项目。
五、参赛单位
各区中小学、中等职业职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负责查验报名参赛运动员(队)资格。
(二)须具有天津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三)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及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四)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五)按学籍,普通高中学段的运动员仅限报名参加甲组比赛;初中学段的运动员仅限报名参加乙组比赛;小学学段的运动员仅限报名参加丙组比赛;中等职业学校的运动员仅限报名参加中职组比赛。
(六)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各区教育局负责相关参赛队伍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复核审查,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违纪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天津体育学院附属中专部、市体校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成参赛代表队,参赛代表队的运动员均须来自同一所学校。甲乙丙组由各区教育局负责报名及组织参赛工作,各区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报名汇总上报等参赛工作。中职组由中等职业职学校负责报名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承办单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2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进行证件、服装、器材等有关检查,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参赛资格相关证明资料,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资格赛阶段:2025年7月9日14时,在滨海新区指定地点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2025年7、8月,在滨海新区指定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各参赛单位须交验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区教育局公章(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仅盖本单位公章)的《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体检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及《报名参赛运动员信息表》电子版,否则不予参赛。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2日、3日
日期 |
时间 |
行政区 |
7月2日 (周三) |
9:00-11:00 |
滨海新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武清区、西青区 |
14:00-16:30 |
河北区、河东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蓟州区 | |
7月3日 (周四) |
9:00-11:00 |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
14:00-16:30 |
中等职业学校 |
材料提交地点:天津市学生体育联合会(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高层17楼,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勤俭道地铁站B出口步行30米,报名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将车辆停放于校外)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3957025
八、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甲组、乙组采用资格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比赛的方式进行;丙组、中职组在本次比赛资格赛阶段完赛并排列比赛名次。
(一)甲组、乙组
1.资格赛阶段
(1)参赛报名2至5支队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比赛名次,不进行决赛阶段比赛。
(2)参赛报名6至8支队的组别,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赛制排列比赛名次,不进行决赛阶段比赛。
(3)参赛报名9至12支队的组别,不进行资格赛阶段比赛,直接进行决赛阶段比赛。
(4)参赛报名12支队及以上的组别,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视情况与交叉淘汰赛制结合),按成绩录取12支参赛队进入决赛阶段比赛。
2.决赛阶段
(1)采取分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赛制排列比赛名次。
各组别9至10支队伍参赛时,比赛抽签分两组,先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所有名次。
各组别11至12支队伍参赛时,比赛抽签分四组,先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获得各小组第一名的队伍直接晋级八强,获得相邻两个小组第二名和第三名的队伍组成新的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已经进行过的小组赛成绩带入新的小组赛,不再重复比赛,两个新组成的小组的前两名晋级八强。八强赛采用交叉淘汰赛,排出一至八名名次;其它队伍的成绩依据小组赛成绩排列九至十二名名次。
(2)决赛阶段领队会(技术会议)各有关参赛单位重新从报名参赛运动员16人名单中确定决赛阶段的12人名单。决赛阶段领队会(技术会议)确认或实际上场参赛运动队不足9支,该组别运动员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丙组、中职组
1.参赛报名2至5支队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比赛名次。
2.参赛报名6支队及以上的组别,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赛制排列比赛名次。
(三)竞赛规则
1.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分为四节,甲组、乙组、中职组比赛每节10分钟,丙组比赛每节8分钟;每一个加时决胜期时间为5分钟。决赛阶段的甲组、乙组比赛采用净时间。
3.比赛期间的罚球、暂停,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在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比赛最后2分钟内,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
4.每场比赛第一、二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第一、二节共有2次暂停,第三、四节共有3次暂停,第四节当比赛计时钟显示02:00或者更少时,最多2次暂停。每个决胜期有1次暂停。未用过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半时或决胜期。
5.单循环赛名次排列方法
根据胜负积分排列各队的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因弃权告负得0分,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个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其排名顺序依次为:
(1)同积分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
(2)同积分球队之间的净胜分
(3)同积分球队之间的总得分
(4)同积分球队组内的净胜分
(5)同积分球队组内的总得分
(6)都决定不了,最后采用抽签的方案
6.特别规定(仅资格赛阶段比赛执行)
(1)资格赛阶段每场比赛的第一、二节按5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12名队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每组6名运动员,队员不可重复。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05:00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裁判员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由换人时拥有球权的球队,掷界外球继续下时段的比赛。(丙组每节比赛8分钟,第一节、第二节按4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换人要求同上)
(2)当某队运动员如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使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且不少于8人时(受伤、生病运动员需提交医院证明),替换上场的第二组运动员所缺人员由对方参赛队的教练员从第一组运动员中指定1至2名运动员补充上场。
7.当某队运动员如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使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则不进行比赛,该场比赛判负,比分按0:20计算。
8.按竞赛日程比赛开始时间,超过15分钟未到的参赛队视为弃权,比分按0:20计算。
9.按竞赛日程比赛开始时间,教练员未到场的球队不进行比赛;超过15分钟教练员未到场的球队,该场比赛视为弃权,比分按0:20计算。
10.在赛事期间出现两次弃权情况的队伍,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四)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甲组、乙组、中职组男子使用7号比赛用球,女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丙组男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女子使用5号比赛用球。(注:下年度开始,如无特殊规定,天津市青少年篮球冠军赛、中小学篮球比赛设置的丙组(U12)竞赛组别,男子女子均使用5号比赛用球。)
3. 每队需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各一套,竞赛日程中队名列前队为主队,主队应穿着浅色队服(白、黄等);竞赛日程中队名列后队为客队,客队应穿着深色队服(蓝、黑等);经涉及比赛的两支球队双方同意,可以互换队服颜色。
4.球员号码应使用 0、00和 1-99号,且号码清晰。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篮球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队按比赛最终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实际上场参赛不足9队(含)减1录取名次。
(二)获得各组别比赛最终前八名的参赛代表队,按名次以18、14、12、10、8、6、4、2计分。各区中小学参赛代表队以区为单位统计各组别获得分数之和为团体总分,进行排名奖励前八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第一名数量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中等职业学校的团体总分单独排名。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区(单位)颁发奖杯。团体总分计入天津市阳光体育系列活动总积分。
(三)获得比赛名次的参赛代表队,在最终确认的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且出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四)获得各组别比赛最终前三名的运动队,经参赛代表队确认的1名主教练,同时获得教练员获奖证书。
(五)获得甲乙丙各组别比赛最终前三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比赛奖杯及金、银、铜奖牌。
(六)甲乙丙组比赛最终的成绩,按参赛单位所属区带入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总成绩中。
(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本次比赛决赛阶段参赛运动员达到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篮球项目规定的成绩和要求,可以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最新标准要求见附表。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裁判委员、技术委员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篮球运动协会选派。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承办单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参赛队队长立即通知主裁判提出球队抗议要求,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二)在赛后6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交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
(三)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四)主裁判在收到申诉原因的文件后,应用书面报告向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陈述导致该申诉的事件情况。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甲乙丙组由各区教育局负责报名及组织参赛工作,各区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报名汇总上报等参赛工作。中职组由中等职业职学校负责报名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1.各区以学校为单位参赛,报名队伍名称须与学校完整名称一致,各竞赛组别限报男、女各两支参赛代表队。中等职业学校限报中职组男、女各一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4.队医1名。
5.运动员:各组别参赛代表队限报名参赛运动员10至16人。参赛运动员报名确认成功后,参赛代表队在各比赛阶段一律不得更换队员。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6.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必须为参赛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和单位,须先进行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平台身份注册、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8:00至6月30日17:00
2.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赛阶段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2)23957025
决赛阶段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22)68163296
附表
赛事类型级别: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篮球锦标赛、冠军赛
组别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要求 |
甲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7名运动员 |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5名运动员。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3名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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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项须至少有9队上场比赛 “达到上场要求”是指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所在队伍比赛总时间20%以上,且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达到该赛事前80%。 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计算方式须按照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
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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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4名运动员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
赛事类型级别: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篮球项目)
组别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要求 |
甲组 |
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7名运动员 |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5名运动员 第4-8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3名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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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项须至少有9队上场比赛 “达到上场要求”是指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所在队伍比赛总时间20%以上,且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达到该赛事前80%。 累计获胜贡献水平计算方式须按照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
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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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4名运动员 第2-3名,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2名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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