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体规〔2021〕9号),经严格履行公开征集、申报情况公示、组织专家评审及市体育局研究决策等程序,现将拟资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体育局提出,提出的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市体育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号
天津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联系电话:022-63085032
附件:2025年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情况表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