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时间:2025年4月2-6日
竞赛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付村体育训练基地
四、参赛单位: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及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五、竞赛组别与年龄
(一)18-50岁组(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12月31日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1.男子:56kg、65kg、75kg、90kg
2.女子:56kg、70kg
(二)U17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90kg、100kg、+100kg
2.女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82kg
(三)U16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75kg、+75kg
2.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68kg
(四)U14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75kg、+75kg
2.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68kg
(五)U12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35kg、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68kg
2.女子:35kg、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2kg、
(六)U10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26kg、29kg、32kg、35kg、40kg、+40kg
2.女子:26kg、29kg、32kg、35kg、40kg、+40kg
(七)U8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1.男子:22kg、27kg、33kg、38kg、+38kg
2.女子:22kg、27kg、33kg、38kg、+38kg
六、参赛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出具半年以内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
3.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组别的运动员年龄18周岁(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12月31日)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4.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行业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的需提供: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年8月29 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5.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期间及比赛往返途中出现一切问题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
6.每一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报名顺序按照级别从小到大报名)。
(二)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至2025年3月14日12:00。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核准参赛运动员身份信息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电子版、扫描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jsrdxh@sina.com,联系人:秦茜13662196595;且将报名表纸质版(必须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领队会时提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不予参赛。报名信息以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三)领队会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队会同时交验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原件(单位公章)、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参赛资格当中的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缺少证件者不予报名,届时请各参赛单位领队准时参加。称重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出版的最新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每场比赛净时4分钟,上下半场各2分钟,局间休息30秒。
(四)运动员自带跤服和跤鞋(二者颜色一致或黑色跤鞋),运动员需穿着符合比赛要求的服装。
(五)运动员须在本级别比赛前一天进行称重,错过称重规定时间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报名以及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3人的将与大于本级别体重的上一级别合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奖励前8名(冠亚军各1名,2名并列第三,4名并列第五),颁发获奖证书。
(二)获得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支代表队、“优秀教练员奖 ”3人、“优秀裁判员奖 ”3人、“优秀运动员奖 ”3人,并颁发证书。
(四)获得本次比赛18-50岁组的前三名运动员(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赛后将在付村体育训练基地进行集训。
十、器材和经费
(一)使用经中国摔跤协会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赛事举办方统一选调。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各参赛单位要与竞委会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扣除奖牌、总分以及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