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天津市关于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体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天津市关于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体育需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协同联动,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实现天津体育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升级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城市社区、乡镇行政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组织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竞技体育实力和备战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20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冬运会上取得好成绩。体育产业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阶段性进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群众体育不断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等多领域继续保持国内领先,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健身设施网络更加健全,不断满足新时代群众健身新需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8%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持续稳定在93%及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竞技体育更好、更快、更高、更强,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夏季与冬季项目布局;在夏季全运会上实现全项目参赛,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成为冬季项目竞技体育强市;足、篮、排“三大球”项目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打造排球特色之城;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对奥运会贡献率在全国处于先进行列,形成一批国际国内体育品牌赛事。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实现新突破,成为我市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产业总量占我市GDP的比重达到4%以上。体育科教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体育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国际交流更加活跃。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健康天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名城。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设施工程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坚持市级功能优化、提档升级,区级达标建设、突出特色,乡镇(街道)级公平均等、便捷普惠,社区(村)级配套完善、实用适用的原则,稳步推进体育场地空间布局规划,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指标要求,实现大型体育设施与中小型体育设施、公共场地设施与经营性场地设施、竞技体育设施与社会体育设施共同发展、功能互补,全域打造 15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地方海事局)
合理融合各方资源,改造利用城市空间,深入挖掘工业、商业等领域闲置资源,建设体育设施。鼓励支持各方力量建设小型体育场所和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健身广场、足球、冰雪运动等场地设施和水上运动、汽摩运动、航空运动等户外基地,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地方海事局)
(二)全民健身网络工程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实现群众体育优先发展。体育模范区达到60%,街镇全民健身综合水平明显提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区域、城乡、行业和人群间更加均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海事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海河传媒中心)
加强区级体育总会建设,积极鼓励包括民办非企业俱乐部和群众体育组织在内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建立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指导服务更加智能化,等级制度、评价体系和从业支持政策更加完善。(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贯彻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面向全市群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建立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积极配合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国家战略,打造天津特色冰雪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突出赛事活动向青少年、妇女、学生、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群体倾斜延伸。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普及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智慧体育信息工程
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体育企业创新生产方式,发展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体育产业新消费模式,以新信息技术助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应用整合,推进智慧健身园、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加强公共体育场馆等大型设施信息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分布于城乡社区、商圈、工业园区的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积极创建医疗卫生和体质监测“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分析应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
(四)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工程
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将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我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市、区、校三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校外全民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
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全力推进我市“8421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工程”建设。完善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发挥市体校的龙头带动作用,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加强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体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建立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相互衔接的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打造一批精品赛事,落实教练员培养规划,实施教练员轮训,提高青少年体育教练员水平。(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教委)
(五)竞技体育发展工程
创新竞技体育体制机制,完善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开放办体育,充分调动各高校、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参与的金字塔式体育竞赛体系。综合评估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统筹各项目发展,建立竞技体育公共投入的效益评估体系。(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推动职业体育发展,支持足球、篮球、排球、棒球、乒乓球等项目职业化发展,在职业联赛中保持在前八名,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探索竞技体育职业化和项目协会实体化发展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参与职业联盟。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创办职业俱乐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委)
做好奥运会、残奥会、冬奥会、冬残奥会和亚运会、亚残运会天津籍运动员备战参赛工作,国家贡献率处于全国前列。积极备战全运会、残运会、冬运会、冬残运会和全国青运会,在保持网球、武术、击剑、女子排球、女子水球、男子举重、女子柔道等传统优势项目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做大做强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大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广的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三小球”项目,大力发展冰雪项目,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残联)
(六)体育科技保障工程
高度重视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运用,将体育科技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医疗人才,推进体育科研学科、运动康复医疗带头人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运动员科学选材、项目制胜规律、科学训练方法、复合团队建设等方面研究,突出重点运动项目科研攻关,推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训练监测、运动创伤防治和营养恢复水平。(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强化科学训练体系。建立以教练员为主导、科技人员为辅助的复合型保障团队,精准高效解决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存在的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统筹国际国内体育科技资源,构建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强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七)体育产业培育工程
以竞赛表演和健身休闲等本体产业为核心,进一步带动我市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和现代体育服务企业发展,提升产品供给能力。鼓励支持、培育引进各类企业和社会资本从事体育产品研发生产,打造创新型企业。建立我市体育产业名录库,落实国家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统计制度要求,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及体育消费数据。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大学生等群体积极参与体育创新创业,制定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等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鼓励设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机构,引导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鼓励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塑造工匠品牌。(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统计局)
推动体育产业规划落地,稳步推进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着力培育汽车、水上、冰雪、航空、马术等市级特色运动休闲小镇。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传媒、医养等领域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将闲置商业、旧厂房及大型体育场馆改造成集商业、体育培训、健身休闲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消费载体。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国家级会展中心、梅江会展中心等会展资源,积极申办创办和组团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用品博览会。(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八)高水平赛事打造工程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区和社会力量主办、承办各类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依法规范体育赛事中知识产权使用行为。定期公开体育赛事目录,完善赛事综合效应评估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赛事资助模式。(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完善体育赛事品质标准体系,围绕关注度、贡献度等指标,引导办赛主体不断提升赛事品质,力争每年都有世界顶级赛事在津举办。培育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打造与天津形象和气质相匹配的自主品牌赛事。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各种类型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职业联盟,举办高水平职业联赛。在场馆利用、赛事宣传、安全保卫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赛事举办环境和赛事举办承办流程。(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九)体育文化传播工程
大力弘扬以为国争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和以天津女排精神为核心的天津体育精神。积极挖掘、整理、传承天津传统体育文化和传统体育项目文化,鼓励和引导具有正向传播力和影响力、具有天津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体育艺术作品创作, 促进具有文化表达水平的体育场馆建设。(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充分发挥体育名人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以优秀运动员成功事迹为启发,积极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和体育赛事活动文化品牌建设,讲好以运动员为主体并具有体育运动特点的故事,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建设中国篮球博物馆,加强以天津市体育博物馆为核心的体育类博物馆建设,推动本市体育文物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推动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支持体育类博物馆开展各类展示展览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冰雪项目推进工程
加快冬奥会配套场馆建设。大力推动蓟州国家冬季运动专项训练基地、天津体育馆冰球场、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滑冰馆、天津冰壶馆等专业训练比赛专用场馆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冰雪场馆接待能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鼓励支持各区和社会力量建设各具特色的冰雪运动场馆和冰雪乐园。扶持有条件的公园或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改建临时性群众冰雪设施。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在冰雪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推进气膜场馆、装配式冰场、移动式冰场、低能耗制冰技术(设备)和仿真冰在冰雪场馆建设中的应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把冰雪运动知识纳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育课程、德育活动等方式,开展冬季奥林匹克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冰雪运动兴趣,促进基本运动知识和技能掌握。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普及冰雪运动和冬季赛事知识,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积极培养学生冰雪运动兴趣爱好。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积极开展我市青少年迎冬奥系列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冰雪运动人才,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冰雪运动发展良好态势,提高冰雪运动青少年参与率,将“天津市冰雪‘七进’活动”做到实处。(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教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为基础的体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体育强市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
(二)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推动体育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体育税费政策,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育用地需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强化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三)坚持依法治体。推动《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工作,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广泛开展体育普法教育。围绕促进全民健身、发展体育产业、规范体育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等方面内容,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市情民情的体育地方性法规体系。推动成立体育调解委员会。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大体育执法力度,推进体育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